2023-08-24 17:14:42 來源: 147小编
原标题: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陈诉摘要
半年度陈诉摘要
2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陈诉摘要来自半年度陈诉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结果、财政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陈诉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陈诉中详细论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步伐,敬请查阅本陈诉“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管半年度陈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并负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陈诉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陈诉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摆设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政数据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元: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陈诉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陈诉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陈诉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陈诉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革,以及陈诉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陈诉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陈诉》及其摘要的体例和审议步伐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陈诉》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陈诉期内的财政状况和经营结果,所包罗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陈诉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政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到场公司2023年半年度陈诉体例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3年半年度陈诉》及《龙迅股份2023年半年度陈诉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陈诉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纳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020,020.9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0,987.2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陈诉》。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301,330.4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6,552,212.08元(包罗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0.16万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2.28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陈诉期末,上述资金暂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掩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别,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0.16万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2.28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陈诉》(容诚专字(2023)第230Z2189号)。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增补流动资金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增补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凌驾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凌驾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陈诉期内,公司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增补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门超募资金永久增补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门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增补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本领项已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门超募资金永久增补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罗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陈诉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陈诉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罗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答应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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