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0 08:48:31 來源: 微商品牌网
疫情至今,某种程度上,口罩成了全世界的“护命符”,尤其在复工高峰期,上下班乘坐地铁/公交时接触的人次可不在少数,口罩更是不能离口,也因如此,很多皮肤过敏、冒痘等问题随之而来。有网友称:“千防万防,防住了病毒,却没防住痘痘。春暖花开,痘痘迎面而来。”
就“戴口罩起痘”这个问题,人民日报还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相关视频,视频中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洁建议皮肤患者使用一些针对过敏起痘的外用药膏,如维A酸软膏、莫匹罗星软膏等,但药膏毕竟含有激素,需慎用!在评论里关于美白祛斑的呼声更是成片。
关乎颜值就是大事儿,除了采用药物治疗外不少人在面部清洁护理上“苦下功夫”,更是在KOL带领下“剁手”了各种含有祛痘祛斑成分的洗面奶、面膜等相关产品。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热门成分的秘密!
有特证≠有效果
如今消费者张口闭口就是烟酰胺、寡肽等成分产品,虽说可以看到产品的成分表,但也只能看出是否添加了该成分,并不能看出该成分是否达到了有效含量。部分化妆品厂家就抓住了这个“bug”,随着“成分党”的崛起顺势大做文章。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成分表一模一样的两款产品价格悬殊,原因就是产品所含成分可以用成本和质量相差很大的原料来制作完成,并在化妆品备案上显示该成分!
为了进一步得到证实,查询资料发现,2015年6月30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正式将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特殊化妆品”进行管理。
截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这就意味着,宣称和标示“美白”、“祛斑” 的功能性化妆品在生产销售前,首先要申请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俗称“美白特证”)。自此,很多厂家都为自家的美白祛斑产品印上了特证标签。
但从以成分命名的备案产品信息中发现,在药监局网站公布的所有美白祛斑类别产品的批准文号里,都会备注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也就是说虽然持证但只保安全不保效果!
截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有成分≠能达标
除此以外,查看该产品详细的成分表时,也没有看到产品具体的成分含量比例是多少。与此同时,还有一个惊天发现!一款祛斑产品,竟然可以添加多个祛斑和美白成分。
截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上图是一个不知名国产品牌旗下一款含有烟酰胺成分的精华液,从成分表中可以看出该产品添加了烟酰胺、抗坏血酸磷酸酯钠、凝血酸三种不同的祛斑剂以此来达到祛斑效果,其中该产品中内含的凝血酸成分含有危险性!
截自百度百科
为了能够证实含有美白祛斑成分的产品是不是都通过添加多种祛斑剂或美白剂来达到效果。记者特地查询了一款以成分为主打的某知名国货品牌。查询发现,该品牌旗下几款含有烟酰胺等美白祛斑产品,均添加了烟酰胺。
截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就成分而言,早在2010年6月17日起,我国就明文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包括国内生产的和进口报检的)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
截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并且,在化妆品成分表中成分名称按其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中的含量越高。
看成分≠选对产品
分析上述两个不同品牌的产品成分可知,真正有内涵的成分产品和“有成分概念”的产品有着天壤之别。
消费者在“成分主义”趋势下购买含有祛痘、祛斑、美白效果成分的产品前,一定要对产品中所含功能性成分做足功课,仅看成分表不代表选对了产品。误选一款含有多种不同祛斑剂产品只会增加皮肤的过敏性甚至烂脸,因为你不知道是什么成分导致冒痘。即便使用产品后在短期内有效果,但冒痘、祛痘、祛疤只会周期性循环复发。
而原料作假本身就违背了消费市场,随着信息透明化价格战终究会被弱化,尤其对功效产品的实用性和安全性而言,想要产品有用户黏性,就要做到品质用户圈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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