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2 20:04:25 來源: 147小编
原标题: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4:00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步伐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炳坤先生、姚吉庆先生、林集永先生、盛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王炳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提名姚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提名林集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提名盛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接纳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上述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李飞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与会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奉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提名向振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提名李飞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接纳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存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质量及项目收益,保障资金的宁静和合理运用,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加符合公司久远发展战略。经公司审慎研究,秉持对股东负责和审慎投资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状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包管事项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扩充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本钱,根据公司2023年下半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不凌驾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基础上,再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包管额度内,具体包管金额及包管期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包管可分多次申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包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8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元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步伐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振彪先生、雷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与会监事对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提名罗振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雷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监事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接纳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倒霉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包管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不凌驾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连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基础上,再申请增加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有利于降低融资本钱,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包管事项已履行了须要的审批步伐,表决步伐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包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
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包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包管情况概述
1、已审批授信额度及相关包管情况概述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包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包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及相关包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扩充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本钱,根据公司2023年下半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不凌驾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罗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保理业务、供应链融资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最终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基础上,再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凌驾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包管,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包管额度内,具体包管金额及包管期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包管可分多次申请。
本次增加包管后2023年度预计包管额度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罗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包管金质押、包管、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负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子公司范围内对包管额度进行调剂,最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包管总额及任一时点包管余额将不凌驾本次审批的包管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包管被包管方基本情况
被包管人:东莞慕思寝具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销售”)
(1)建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2)法定代表人:王振超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环湖路8号309室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物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物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慕思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慕思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政数据:
单元:万元
被包管人2:嘉兴慕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慕思”)
(1)建立日期:2017年12月22日
(2)法定代表人:王振超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余创路99号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化学产物销售;家用纺织制制品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嘉兴慕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嘉兴慕思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政数据:
单元:万元
三、包管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包管事项签署有关包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授信额度和包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管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包管手续,包罗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包管金额、包管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包管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被包管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所申请的综合授信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在包管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各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的发展,同意在包管额度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调剂。
五、累计对外包管数量及逾期包管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包管余额为29,552.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包管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包管、涉及诉讼的包管及因包管被判决败诉而应负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接纳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
其中,接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到场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到场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署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到场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署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8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2、3、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署理出席会议的,署理人应出示署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署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元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署理人出席会议的,署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元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确认(须在2023年9月1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娜娜
电话:0769-85035088
邮箱:derucci-2021@derucci.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证券事务部
邮编:523900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四、到场网络投票的具体操纵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到场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纵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
到场网络投票的具体操纵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步伐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23”
(2)投票简称为“慕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凌驾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凌驾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差别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接纳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凌驾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接纳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凌驾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接纳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凌驾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步伐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步伐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管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元)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元)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署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元负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不接纳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对于接纳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凌驾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元委托须加盖单元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罗振彪先生、雷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接纳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选举汪玉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各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振彪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广东嘉华酒店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华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政总监、开发部总经理,东莞市奥天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目前,罗振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罗振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雷华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营运中心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崔佧家居业务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智慧睡眠产物与管理负责人。
截至目前,雷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雷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炳坤先生、姚吉庆先生、林集永先生、盛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李飞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凌驾6年的情形;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人数未凌驾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李飞德先生均已取得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奉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元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步伐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接纳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存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炳坤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月至2003年12月,从事米洛、诺亚和梦甜甜等家居品牌署理经销业务;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与林集永先生共同建立慕思品牌,并依托东莞市雄心家具有限公司经营。2007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炳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05.00万股,通过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90.60万股,合计持股15,295.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4%。王炳坤先生与林集永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盛艳女士为其配偶之兄弟的配偶,除此以外,王炳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吉庆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华帝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威莱数码(中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裁,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总裁、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姚吉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00万股,通过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0.00万股,合计持股8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姚吉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集永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莞市雄心家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当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嘉华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林集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05.00万股,通过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90.60万股,合计持股15,295.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4%。林集永先生与王炳坤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集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艳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2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东莞慕思寝具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莞慕思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盛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盛艳女士除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炳坤先生配偶之兄弟的配偶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奉宇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和土地估价师资格。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内部审计员、东莞市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经理;现任东莞市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奉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奉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振宏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执业律师。曾任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向振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向振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飞德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美的集团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战略经营部总监、董事副总裁,广州九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监,美的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创合伙人;现任东莞顺为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美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首创合伙人。
截至目前,李飞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飞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汪玉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汪玉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汪玉芳女士,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客户服务部总监。
截至目前,汪玉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汪玉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当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动,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接纳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93元。截至2022年6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5,75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44.5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1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4,580.1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6,529.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3,134.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为3,395.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注1:上表中,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05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质量及项目收益,保障资金的宁静和合理运用,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经公司审慎研究,秉持对股东负责和审慎投资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状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健康寝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革,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倒霉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公司久远发展规划与股东久远利益的协同。在项目后续建设期间,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连续关注市场需求和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革。别的,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助于确保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为公司的久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履行的审议步伐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领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倒霉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久远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须要的决策步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倒霉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须要的审议步伐,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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